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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國總理的家規(guī)


  □ 退休職工 王瑾  
2008年3月5日,于周恩來110周年誕辰時,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紀念大會上作了重要講話,號召人們學習周恩來的精神。
  共和國第一任總理周恩來,在位二十六年零一百天,主管國家大事的他,是怎樣生活和教育親屬的呢?
  他不準國務院蓋新辦公大廈,不準用公款為他修繕潮濕又多處破損的古舊房屋住所。
  他日理萬機,每天工作18小時左右,有時甚至通宵達旦。他常因要去主持幾個會議,或連續(xù)接見等,顧不上吃飯,就在途中喝點葡萄糖水或玉米面糊糊。公差在外需用餐時,乃至一杯茶水,他全自己付費。
  因公務繁忙,他有時得在家中會見社會名流、體育冠軍、演員等,常自費設四菜一湯家宴招待。
  周恩來夫婦的工資收入,多用于幫助烈士子女、資助親屬等,居家生活省吃儉用,盡量多交黨費。
  為不忘延安老區(qū)人民,他吃小米與大米混合二米飯;每餐一葷一湯,如有沒吃完的剩菜,下餐加熱了再吃。
  他自己多年不添置一件新衣物。當年人們的衣著多為純棉織品,不耐穿,他本人的襯衣是領子穿破換領子、袖子穿破換袖子;他洗得發(fā)白的睡衣、床單等,全補了又補;他的洗臉毛巾用破四個洞,補了再用;他穿壞的皮鞋換過三次底……工作中,他一身筆挺,在家穿的是打著補丁的破舊衣服。
  他不讓具有高級領導干部素質(zhì)的夫人從政,他說:“只要我當一天總理,鄧穎超就不能在政府任職?!彼窬苤醒胱屍浞蛉诉M政務委員會及中共中央政治局與擔任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的提拔任用。
  鄧穎超多年主要從事婦女兒童工作。全國婦聯(lián)是部級單位,1955年工資改革時,婦聯(lián)主席定為行政三級。副主席鄧穎超自己已低報為五級,到國務院審批時,周恩來又把她壓為六級。
  他不讓有關部門提拔其在北伐時受過戰(zhàn)傷、解放戰(zhàn)爭時從事地下工作的親弟,而讓他提前退休。1968年,親自下令將其弟拘捕,在北京衛(wèi)戌區(qū)關押了七年半。
  他有一表妹,經(jīng)常炫耀與總理有親屬關系,調(diào)換了幾個單位,仍不認真工作,總理讓有關部門開除了她的公職。
  他不讓親屬在要害部門工作,親屬與身邊工作人員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工作調(diào)動與職務升遷等向他求情,不準走后門。
  三年災害后,為恢復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重點在城市招兵時,他讓子侄放棄考大學,去參軍。
  “文革”中,他本人極少見親屬,也不讓親屬介入群眾組織。舉凡政府號召的 “計劃生育”、“上山下鄉(xiāng)”等,親屬們得認真執(zhí)行。其第五侄十六歲赴延安插隊;最小的六侄女剛十五歲就到內(nèi)蒙大草原支邊。當年,參軍是下鄉(xiāng)知青返城的一條出路,其侄兒侄女均曾被應征入伍,他卻讓已當了兵的侄兒侄女脫下軍裝退伍,繼續(xù)在基層勞動。他不讓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提拔其已成為省級先進人物,卻仍住蒙古包騎馬放羊的知青、六侄女周秉建。
  他夫婦無兒女,唯一的養(yǎng)女是烈士子弟、中國青年藝術劇院導演孫維世。“文革”中,她被“四人幫”等以“李立三蘇修特務案”罪名迫害,死于秦城監(jiān)獄。
  在白色恐怖年代,為了親屬們的安全,周恩來與他們基本上斷絕聯(lián)系。解放后,親屬們多紛紛來認親。
  周恩來給親屬們訂下的家規(guī)是:
  一、晚輩不準丟下工作專程來看我,只能在出差時順路看看;二、來者一律住國務院招待所;三、一律到食堂買飯菜,有工作的自己買飯票,沒工作的由我代付伙食費;四、看戲以買票入場,不得用招待券;五、不許請客送禮;六、不許動用公家汽車;七、凡個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別人代辦;八、生活要艱苦樸素;九、在任何場合都不要說出與總理的關系,不要炫耀自己;十、不謀私利,不搞特殊化。
  還規(guī)定:親屬不得代人遞信,不得替人告狀,不得隨意進入他的辦公室。遇到有人來家中談工作,親屬必須回避,不該聽的事,不要聽。
  周恩來生前不讓家鄉(xiāng)為其建紀念館,他深埋填平了自家祖墳,把土地交公使用。
  1972年5月,他被發(fā)現(xiàn)患有膀胱癌。因血塊堵塞,排尿時常痛苦得滿地翻滾;從1974年6月至1976年1月他去世前的一年半中,共接受了十三次大小手術,平均四十來天就得作一次手術,時常暈厥。1975年6月后,病情急劇惡化,體重降至30.5公斤。只要尚能支撐,他就繼續(xù)內(nèi)政外交的繁重工作,與病魔戰(zhàn)斗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周恩來夫婦去逝后不留骨灰,將骨灰撒向了江河大地!
  周總理,他鞠躬盡瘁,勞而無怨,終無留言,死不留灰,是有史以來最清貧的國家領導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