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電子報

反轉新聞下的“保留態(tài)度”綁架了誰

2020年9月17日,高管鮑毓明性侵養(yǎng)女案判決水落石出,“現有證據不能證實其行為構成性侵犯罪”,打破了許多人對鮑毓明有罪的認知。與此同時“未知全貌,不予置評”,作為被用來評述“反轉新聞”的一句話也為公眾所熟知。它所提倡的“保留態(tài)度”,是對社會公信力的重塑,還是對公眾話語權利隱形的“綁架”?

“未知全貌,不予置評”可以成為律己的原則。隨著網絡環(huán)境的泛自由化,受害者越來越傾向于將“轉發(fā)”作為發(fā)聲和求助的方式,個體角度的說辭便成為了圍觀者獲取信息的第一手資料。大量的轉發(fā)在別有用心的言論引導下很容易導致信息傳播的嚴重失真、觀察問題的單一視角和思維的固化與惰性,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下,一些人不愿意成為某一方當事人利用輿論謀利的轉發(fā)工具,希望通過“不予置評”的方式主動從紛繁龐雜的信息漩渦中抽離,成為整個事件的“陌生人”,站在“他者”的角度更加冷靜理性地思考問題。將保留態(tài)度作為對自己“三思而后行”的警醒,是可以接受并值得提倡的自我約束方式。

“未知全貌”不應該成為阻止個體發(fā)聲的借口。群眾對社會事件的觀察,有時像管中窺豹,可見一斑;有時則類似盲人摸象,以偏概全。但不論是“看豹子”還是“摸大象”,群眾永遠是事件之外的群體,他們不可能完全了解事件的所有細節(jié),“不予置評”也不是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健康的輿論環(huán)境應當被允許擁有一定的容錯空間,而不是拿“未知全貌”為由堵住別人的嘴。看到豹子斑的人就評論斑點,摸到象鼻的人就評述象鼻,所有針對既定事實的理性發(fā)聲都應當被鼓勵。當然,這種發(fā)聲也必須是負責任的發(fā)聲,否則發(fā)聲者會成為用輿論帶節(jié)奏”的起點。

“不予置評”不應該是冷漠和消極的處事方式。如下的惡性循環(huán)存在于新聞發(fā)酵的過程:熱心腸的網友幫助轉發(fā)了“受害者”真假摻半、添油加醋的一面之詞,而后新聞反轉,網友被罵;網友再次看到類似新聞,處于對“受害者“的關懷依然選擇轉發(fā),隨后新聞反轉,網友再次被罵……隨著“后真相時代”的社會公共話語權逐漸被解構,變得脫離語境和碎片化,社會事件的旁觀者經歷幾次反轉之后仿佛被卷入“狼來了”的魔咒,他們害怕被某一方當事人的言論裹挾,因而對嚴肅的社會事件避之不及,用冷漠的態(tài)度對待類似新聞。然而,縮頭烏龜般的處理方式并不值得嘉獎,對社會事件的密切關注和適時發(fā)聲才是我們的權利和責任。一定程度下的迷茫和誤解可以被寬容,麻木和躲閃卻不應被粉飾。

正如美國管理學家赫伯特·西蒙所言,人的理性始終是“有限理性”,我們不可能掌握所有信息并永遠給出最優(yōu)解。針對社會事件,不應因為“未知全貌”就綁架他人發(fā)聲的權利,亦或因為害怕反轉而冷漠麻木,而是應當在有限理性之下給出負責任的觀點。


文/本報記者 呂樂言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內容為作者觀點,并不代表本公眾號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也不構成任何其他建議。 本文不用于任何商業(yè)目的,轉載目的在于學習分享與傳遞更多信息。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將立即更正或刪除相關內容。 本網站擁有對此聲明的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