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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小事感人心

寫人物離不開寫事兒。

通過寫事兒來反映人物的特點和品格,這是記者們已形成的一個共識。

然寫事兒并不是一件輕松的事兒。有的記者會選事兒、會寫事兒;而有的記者則不大會,寫出的事兒不典型、不感人。


一、沒人說“寫人物一定要寫大事”。



在有些記者那里,思想還被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束縛著。比如說寫人物,他們總覺得“要寫點大事才行”,而對一些“小事”則看不上眼。于是乎,不少好的報道線索到他們那兒就丟失了。

其實,沒有人說“寫人物一定要寫大事”。新聞寫作的實踐證明,只要能反映所寫人物的特點和品格,有些小事倒能很好地達到目的。

在上個世紀(jì)90年代,人民日報海外版曾推出了一個名為《眾生相》的專欄,專門寫普通百姓的普通事兒。所載稿件通過吃穿住行樂等一件件小事兒,反映了改革開放以來人們的工作生活新面貌,受到了廣大讀者的歡迎和喜愛。

《眾生相》專欄善寫小事兒,使人們耳目一新。同時也更新、成就了當(dāng)年新聞改革的“大事”。


二、一個生動的例子。



王慧敏(人民日報社海外版原總編輯、光明日報社總編輯)在2016年3月間,曾寫了一篇回憶他研究生導(dǎo)師范敬宜(人民日報社原總編輯)的文章。在文章中,他除了寫業(yè)務(wù)上一些事外還特意寫了老范的幾件小事——

一天老范到報社食堂吃晚飯,食堂一樓沒開,在賣飯的窗口掛了個小小的牌子:“吃飯請上二樓”。老范沒看見這個牌子,問幾個聚在一樓聊天的食堂職工:“請問在哪里打飯?”連問幾聲沒人搭理,他稍稍提高了聲音。誰知一個小年輕大吼一聲:“看牌子,沒長眼?”

老范并沒有生氣,到二樓打了飯就坐在王慧敏對面,悄悄對王慧敏說:“食堂的師傅真兇啊!”王慧敏聽后很氣憤:“要不要告訴他們的領(lǐng)導(dǎo)?”老范擺擺手一笑,便眉頭津津有味地吃起來。

還有一次,老范開會后晚上10點多鐘回報社,他沒帶證件,門衛(wèi)擋了駕。按照報社規(guī)定得有內(nèi)部人員接應(yīng)才能進大院。他便安安靜靜地在門旁等候,當(dāng)時正值隆冬。后來有人經(jīng)過,告知門衛(wèi)“這是總編輯老范”,門衛(wèi)一臉歉意。老范非但沒有生氣,還連連稱贊門衛(wèi)做得對。

以上寫的老范生活中的兩件小事,一件是被食堂師傅吼,一件是被門衛(wèi)擋在大門外。從這兩件小事中,人們看到了老范“官雖大但沒架子,樂于與百姓打成一片”的高尚品格。


三、  需要注意的兩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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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訪時注意精挑細選。

倡導(dǎo)寫小事并不是說什么小事都可以寫,不能“撿到籃子里就是菜”。而是說要選擇那些最能說明問題的典型小事。

比如寫范敬宜被食堂師傅吼、但卻“擺擺手一笑”;被門衛(wèi)擋在大門外、“安安靜靜地在門旁等候”這兩件小事,生動展示了一位部級領(lǐng)導(dǎo)干部的高風(fēng)亮節(jié)。據(jù)作者講,老范有不少像這樣感人的小事,但他精選了這兩件事,“因為這兩件事最能反映老范的人品”。


2、小事雖小,但一定要認(rèn)真寫好。

作為一個成熟的記者,無論寫大人物還是寫小人物,無論是寫大事還是寫小事,都要有一個“認(rèn)真寫好”的態(tài)度。不能在寫大人物大事的時候就謙恭小心得很;而在寫小人物小事時就趾高氣揚、漫不經(jīng)心。這種心態(tài)和做法是要不得的。

應(yīng)該認(rèn)識到,記者每次寫報道,不管報道的選題大小、被訪人物級別高低,都要仔細采訪、精心寫作。因為你寫的不是別的什么,而是新聞作品。新聞作品往往也反映著一個記者的人品。應(yīng)該把自己的作品質(zhì)量看得重重的。倘若因其“小”而寫得質(zhì)量差勁兒,那豈不是敗壞了自己的名聲?

“最是小事感人心”。當(dāng)記者寫稿子,不能看不起小事,不能拒絕小事。如果你能從寫小事中反映一個人物的特點和魅力,那你的本事就大了。時下各類媒體界正需要這樣的作品,請繼續(xù)努力吧!


(作者為京城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