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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喚雷鋒,更應像雷鋒那樣去為人做事

●陳武林

    今年3月5日,是毛澤東同志“向雷鋒同志學習”題詞45周年紀念日。近日來,雷鋒這位已“離開我們很多年”的英雄人物再一次被廣泛提及,同時,在懷念追思之余,人們似乎更關注另一事實,那就是,“雷鋒”正在遠離人們的視線,“學雷鋒”的風尚也在一點點淡化,許多中小學生已不知雷鋒為何人了。據《今日早報》調查,“對于雷鋒的事跡,90%以上的學生表示只知道一點或從來沒聽說過”;而在鄭州市,記者對100名低年級小學生的隨機采訪也表明,“近一半的小學生不知道雷鋒是誰”。
    雷鋒的被遺忘,甚至除了在3月5日之外的被忽視,學生應該是沒有什么責任的。在更多時候,尤其是中小學生所接受的教育,更多是被動的,更多包含著灌輸的因素,他們不知道雷鋒,一定是教育和灌輸上的缺失,而不是他們的不接受或故意遺忘。
    時代的發(fā)展,要求任何工作都應隨之“與時俱進”,“學雷鋒”及“雷鋒精神”也應一樣。但我們不能不遺憾地承認,我們不少地方,包括我們的學校,卻始終將“雷鋒”固定在“做好事不留名”上,固定在“助人為樂”上,而“學雷鋒”也自然就是“或揮帚掃地、或進行醫(yī)療義診、或奉獻愛心、或提供各種咨詢”上。其實,這固然是學習雷鋒的具體行動之一,更是一名大中小學生、一個公民所應該做的,套用雷鋒生前的話就是,“這是我應該做的”! 
    我想到了網上廣泛流傳的一句話,人們問“海歸”,國外有雷鋒嗎?外國人學習雷鋒嗎?“海歸”的回答是,國外到處都是雷鋒。我沒到國外去,但我愿意相信這樣的話。而這樣的話正給了我們啟示,我們在千方百計組織學習雷鋒和宣傳雷鋒時,我們在感慨“雷鋒精神”之不存時,其實,我們更應理解雷鋒精神的真諦,理解雷鋒曾說出的那句“這是我應該做的”!如果我們的每位公民都有了關心人、幫助人的習慣,都有了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美德,都能夠以社會公認的道德規(guī)范約束自己的行為,我們還需要天天討論學習雷鋒嗎?我們還需要每年3月都呼喚一次“雷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