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學先驅(qū)王效文
日前,筆者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偶然看到一則拍賣信息:北京德寶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在2007年11月3日開拍一位大學教師的證書及表格(見圖一:拍賣廣告照片),起拍價18000元。我仔細閱讀并核實后方知:這是我校在河南中山大學時期法科教授王效文先生的個人證件。圖中由左至右分別為:中央政法干部學校學員登記表、律師證書和河南中山大學聘書(部分)。本人雖說癡迷河大校史已20余年,但對王效文的情況卻還是一無所知。經(jīng)一番查找,終在最新版的《河南大學校史》(2002年河南大學出版社出版)中尋得以下文字:“王顯謨(效文):浙江人。職務:法學院教授?!?br> 然而,王效文先生絕非如此簡單。查詢得知,保險界稱其為“中國保險學理論研究的拓荒者”。他于1925年2月在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保險學》,是我國第一部保險學專著。該書根據(jù)英美保險學書籍中的材料編撰而成,共分壽險、水險、火險、法律四編,經(jīng)李伯嘉、蘇繼頃兩人審核,馬寅初與呂岳泉分別為之作序。當時在北京中國銀行總管理處就職的馬寅初先生在該書序言中稱:“吾國向無所謂保險學,有之,自本書之始?!薄侗kU學》出版后,在保險界引起很大的反響,各大學商科紛紛采用它作為教材。從初版到1947年再版的22年間,共印刷11次,平均每兩年再版一次,其受歡迎程度和社會影響,不言而喻。
經(jīng)查詢還得知:王效文(1893-?),原名王顯謨(見圖二),浙江黃巖人。在杭州嘉定讀中學時與著名文學家沈雁冰是同班同學,后就讀北京大學法科經(jīng)濟系,師從馬寅初、馬敘倫等著名學者,專業(yè)領域涉及保險法、土地法、民商法等。畢業(yè)后,曾任教于吉林法政學院和浙江法政專門學校。1926年,經(jīng)蔡元培介紹加入國民黨,1927年4月至8月出任浙江溫嶺縣縣長。1927年底參加北伐,在馮玉祥所率國民革命軍第二集團的總司令部任秘書。北伐戰(zhàn)爭結(jié)束后,到河南中山大學(現(xiàn)河南大學)、廈門大學、復旦大學、交通大學、上海法政大學、上海法學院等校任教,教授銀行、貨幣、保險、匯兌、經(jīng)濟思想等課程,并成為上海律師會會員。汪偽政府時期,就任太平保險公司設計部長,抗戰(zhàn)勝利后,任南京政府立法院駐滬商法專員。建國初期,先后進入中央政法干部學校和中央財政干部學校,同時出任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專門委員。他主要著作有《保險法》(商務印書館1925年2月出版)、《保險學》(商務印書館1925年10月出版發(fā)行)、《火災保險》(商務印書館1935年出版)、《保險法釋義》(上海法學編譯社1937年1月出版)、《商事法概論》(上海法學編譯社1948年2月出版)、《新公司法論》(大東書局印行1948年10月出版)等書。
王效文先生1929年8月執(zhí)教于河南中山大學法科。1930年,中山大學改名為省立河南大學,他擔任省立河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先生在1930年元月為《中國公司法論》(上海法學編譯社1930年出版)撰寫的自序中寫道:“民十八年春間,北伐完成,軍次汴梁,承河南中山大學前校長查勉仲(良釗)先生,今校長黃任初(際遇)先生,及法科主任杜賡之(元載)先生,先后相約,兼任中大法科教授,始將此稿重行整理,以授諸生?!?930年出版的《河南大學一覽》第226頁《教職員錄》中記載有:姓名(王顯謨)、別號(效文)、籍貫(浙江)、年齡(空白)、經(jīng)歷(空白)、職務(法學院教授)、通訊處(空白)、到校年月(十八年八月)的記錄。在可查到的1936年7月出版的《河南大學教職員姓名錄》中就沒有了王效文的名字,以此可以推斷:他在此之前已經(jīng)離開了河大。按理說,查得先生何時到了廈門大學就基本得知離開河南大學的時間。然而,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連同復旦大學在內(nèi)一陣狂搜,也沒能落實清楚。本以為已經(jīng)挖掘得差不多了,可疑問越來越多。如:王效文的個人材料如何失落?他到中央財政干部學校(現(xiàn)中國財經(jīng)大學)后的情況如何?何時何原因去世的?為什么拍賣聘書上落款為“河南中山大學校長馮友蘭代理校長張廣興”(馮友蘭并未擔任過校長職務)?此件的真?zhèn)斡袉栴}還是其中有什么特殊原因?
思來想去,我似乎有所感悟:我校猶如一棵參天的大樹,樹上每片葉子不僅有共同的葉脈,還有各自不同尋常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