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舉制度的終結(jié)地
科舉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選拔人才的重要制度。它從隋文帝開皇七年(公元587年)開始創(chuàng)立,至清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宣布廢除,總共實行了一千三百余年之久。而中國科舉制度的最后兩次會試,都是在我們校園這片土地上舉行的(當時我們校園是河南貢院所在地)。一次是在清光緒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一次是在光緒三十年(公元1904年)。之后,科舉制度就被廢除了。所以我們的校園,就成為中國科舉制度的終結(jié)地。
科舉制度的主要考試是鄉(xiāng)試和會試(當然,殿試也很重要)。而這些考試,都是有定期的(恩科除外)。清承明制,于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規(guī)定:“以子午卯酉年鄉(xiāng)試,辰戌丑未年會試?!编l(xiāng)試以八月,會試以二月,殿試以三月。但至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又改為會試三月,殿試四月,遂為永制。鄉(xiāng)試在省城舉行,會試在都城舉行,殿試在宮中舉行。
何謂“子午卯酉年”?何謂“辰戌丑未年”?可能有許多人還不太清楚,這里我需要作一簡要的解釋。
我們今天所使用的是公歷,而在古代中國,則是用干支紀年的?!案伞本褪恰疤旄伞?,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的總稱,也叫“十干”?!爸А本褪恰暗刂А?,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的總稱,也叫“十二支”。以十天干和十二地支循環(huán)相配,可成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等六十組,稱為“六十花甲子”,用以表示年、月、日、時的次序,周而復始,循環(huán)使用。我們今天所使用的農(nóng)歷,仍然是以干支紀年的。
以“子午卯酉年鄉(xiāng)試”,就是在干支紀年中,凡出現(xiàn)子、午、卯、酉字樣之年,即舉行鄉(xiāng)試。以“辰戌丑未年會試”,就是在干支紀年中,凡出現(xiàn)辰、戌、丑、未字樣之年,即舉行會試。下面,我以與我們的論題有關(guān)的年份為例,來加以說明。根據(jù)干支紀年法,清光緒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己亥年,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是庚子年,二十七年是辛丑年,二十八年是壬寅年,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是癸卯年,三十年(公元1904年)是甲辰年,三十一年是乙巳年,三十二年是丙午年。從中我們可以知道,光緒二十六年是庚子年,二十九年是癸卯年,都是在舉行鄉(xiāng)試之年。光緒二十七年是辛丑年,三十年是甲辰年,都是應(yīng)舉行會試之年。由此也可知,鄉(xiāng)試、會試都是每三年舉行一次。
說到這里,可能有人會提出以下問題:
一、前面說在開封舉行的兩次會試,一次在光緒二十九年(癸卯年),一次在光緒三十年(甲辰年),而光緒二十九年(癸卯年)并非會試之年,為何在這一年舉行會試?
二、會試為每三年舉行一次,為什么在光緒二十九年、三十年卻連續(xù)舉行?
三、會試的地點是在都城,而清朝時期開封并非首都,為什么最后兩次會試都在開封舉行?
要回答上述這三個問題,還需要從當時的國內(nèi)局勢談起。
本來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是辛丑年,應(yīng)該舉行會試。但當是中國卻發(fā)生了一個重大事變,那就是英、德、法、俄、美、日、意、奧“八國聯(lián)軍”發(fā)動了侵華戰(zhàn)爭。在光緒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的七月二十日,“八國聯(lián)軍”攻入北京。二十一日黎明,慈禧太后攜光緒皇帝在隆隆的炮聲中,由德勝門倉皇出逃。當時慈禧太后穿一藍布夏衣,裝扮成鄉(xiāng)間農(nóng)婦,光緒皇帝也改換了服裝。由于事發(fā)倉猝,來不及準備交通工具和日用物品,“兩宮皆乘道旁騾車,王公內(nèi)待皆步行”,“臥具皆不及攜,是日勺水未入口”,情狀十分狼狽。慈禧太后等經(jīng)懷來、宣化、大同、太原等地一路奔逃,至九月初四日到達西安,才算最后安頓下來。慈禧太后等在西安住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公元1901年9月7日),外國侵略者強迫清朝政府簽訂了喪權(quán)辱國的《辛丑條約》。之后,慈禧太后等才又耀武揚威地起程返回北京。
光緒二十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慈禧太后等車駕發(fā)西安,十月二日至開封。在開封住了一個多月。十一月五日離汴渡河北上,二十八日回到北京。
由上可知,當光緒二十七年(辛丑年)應(yīng)該舉行會試之時,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等正在逃難之中,對該年的會試當然也就無暇顧及,也根本沒有條件舉行。為了彌補辛丑會試未能舉行之缺,清政府于光緒二十七年十月二十四日“詔展會試于癸卯年”,也就是將辛丑科會試推遲到癸卯年(光緒二十九年)舉行。這就是癸卯年并非會試之年而舉行會試的原因。同時,由于當時北京貢院已毀于戰(zhàn)火,所以清政府決定“癸卯會試,權(quán)移河南貢院舉行”。第二年,也就是光緒三十年(甲辰,公元1904年),乃是例行會試之年。這樣,癸卯科和甲辰科的年份,就前后聯(lián)在一起了。
行文至此,我想前面所提出的那三個問題,應(yīng)該是可以得到解答了。
癸卯科和甲辰科這兩次會試,除了都在河南貢院舉行這一特殊情況之外,在考官任命的時間上,也與往屆大不相同。按照慣例,考官都是在開始考試的前三天任命的。而且一旦任命之后,當即進行隔離,連家人也不得見面,以防舞弊。具體說,會試要考三場:第一場的時間是三月九日至十一日,第二場是十二日至十四日,第三場是十五日至十七日,這是定制。因此,考官一般都是在三月六日任命。而癸卯科和甲辰科考官的任命,在時間上都要早得多。
先說癸卯科。在光緒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的二月初一,也就是在開始考試的一個月前,清政府就任命大學士孫家鼐為會試正考官,兵部堂書徐會灃、刑部尚書榮慶、吏部右侍郎張英麟為副考官。乍看起來,這似乎不可理解。一反慣例地這么早就加以任命,有這個必要嗎?難道就不怕出現(xiàn)舞弊行為?但細思起來,這樣做是完全合乎情理的。因為癸卯科會試的地點不在京城,而是在千里之外的河南開封。由于當時交通條件的局限,從北京至開封,單在路上就要很多天。如當時慈禧太后等由開封回北京,在路上就整整走了二十四天。再加上行前的準備,實際上一個多月的時間并不算太寬裕。上一次會試(戊戌科)的正考官就是孫家鼐,大約事情辦得出色,所以這一次又被委以重任。但這次主考,孫家鼐辦砸了:策題書寫錯誤。結(jié)果當會試結(jié)束后,孫家鼐等人都被“交部照例議處?!?br> 甲辰科會試的考官也是提前任命的,不過這次沒有再任用孫家鼐等人,而是換了一班新人馬。光緒三十年(1904年)二月初六,清政府以兵部尚書、協(xié)辦大學士裕德為會試正考官,吏部尚書張百熙、都察院左都御史陸潤庠、戶部右侍郎戴鴻慈為副考官。任命的時間與上述癸卯科相比僅晚五天。
在這里我還想進一步說明,即不僅中國科舉制度史上的最后兩次會試都是在開封舉行的,而且清廷所在地的順天府的最后兩次鄉(xiāng)試,也都是在開封舉行的。一次在光緒二十八年,一次在光緒二十九年。
前面曾談到,根據(jù)清朝政府的規(guī)定,“以子午卯酉年鄉(xiāng)試”。也就是說,在每科會試的前一年,各直省都要舉行鄉(xiāng)試,以選拔參加會試的人才。具體到清朝光緒末年來說,光緒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是庚子年,本該舉行鄉(xiāng)試。但如前述,在這年的七月間,侵華的八國聯(lián)軍已經(jīng)攻入了北京城,鄉(xiāng)試未能舉行。因此,清政府決定于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補行庚子鄉(xiāng)試。但北京貢院已毀于戰(zhàn)火,所以清政府決定順天鄉(xiāng)試也權(quán)移河南貢院舉行。按照規(guī)定,鄉(xiāng)試的日期是在八月。但到時順天要舉行鄉(xiāng)試,河南也要舉行鄉(xiāng)試,而河南貢院的號房有限,勢難同時并舉。于是清廷決定河南鄉(xiāng)試給順天讓路,即順天鄉(xiāng)試正期于八月間舉行,而河南鄉(xiāng)試則展期到十月舉行。
光緒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是癸卯年,亦為鄉(xiāng)試之年。在這一年中,河南貢院最為忙碌。前面已談到,辛丑科會試要于這年三月在河南貢院補行。而八月和十月,又要迎來順天和河南的鄉(xiāng)試。一個貢院,一年三試,這在中國科舉制度史上恐怕是僅有的。
因為要推行學校教育,清朝政府于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宣布,自丙午年(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為始,停止鄉(xiāng)試、會試。這樣,在中國封建社會推行了一千三百余年的科舉制度,就壽終正寢了。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在中國封建科舉制度行將就木之際,河南貢院扮演了一個多么重要的角色。在清光緒二十八至三十年間(公元1902年至1904年),短短的三年之中,在河南貢院就集中上演了四次鄉(xiāng)試,兩次會試。一時間,河南貢院成為中國科舉制度表演的精采舞臺,同時也使我們校園這片土地成為中國科舉制度的終結(ji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