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素養(yǎng)不能成為大學生成長的“短板”
2013年4月,復旦大學醫(yī)學院研究生林某因生活瑣事向同寢室室友黃某投毒,黃某不幸身亡。在終審判決之前,我們尚不能對個案進行評價,但這讓人們再次想起了近年來屢屢發(fā)生的校園惡性傷害事件。那些天之驕子們,因為法律素養(yǎng)的缺失付出了自由乃至生命的代價,悔之晚矣!
提升法律素養(yǎng),首先應當具有堅定的法律信仰,對法律存敬畏之心。任何人都不能有逃脫法律制裁的僥幸心理,“違法必究”是我國法律實施的基本原則。有些人對自己的智商過于自信,試圖鋌而走險;有些人對社會上的人情文化似有了解,以為法律會對他網開一面。實際情況不是如此,“法網恢恢”,此言不虛。依法治國已然成為基本國策的今天,法律是我們最高的行為準則。
提升法律素養(yǎng),要學習法律知識,更要領會法律的精髓。權利是法律的核心。但“權利”,不是僅僅指我們自己的權利,法律還要求我們去尊重他人的權利。黑格爾說:“法的命令是:成為一個人,并尊敬他人為人”。法律讓我們享有作為人的權利,同時要求我們保護他人作為人的權利。權利與義務對等是法律的基本特性,法律不會保護只顧自己利益而忽視他人利益的人。
提升法律素養(yǎng),要將守法與做人結合起來。有人總結說:“法衡兆億,歸于一誠”。意即,法律條文浩如煙海,但是都離不開一個“誠”字。而“誠”,恰恰又是傳統(tǒng)文化關于做人準則的高度概括。作為非法學專業(yè)的學生,不可能精通所有法律條文,但是誠心誠意地做一個好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我們的所作所為與法律規(guī)定相去不會太遠;相反,即便是法學高材生,如果為人而不誠,法律弄不好會成為他們玩弄別人的工具,到頭來“反誤了卿卿性命”!
最后,說一則百度百科中的案例。2006年3月17日,因生意糾紛雇兇殺人的億萬富豪袁寶璟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被執(zhí)行死刑,他早年畢業(yè)于法學高等學府———中國政法大學。他有財富、懂法律,但法律素養(yǎng)的“短板”在他身上同樣存在,并且最終害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