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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華北電力大學章程》





  編者按:大學章程在大學擁有憲法般的效力,是大學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的總綱領,為大學依法自主辦學提供了可靠的制度規(guī)范。大學章程的制定和實施,是中國現(xiàn)代大學走向成熟的標志和必然選擇。因此,高校應把制定章程當作為大學立法來進行,切實根據(jù)自身的發(fā)展歷程、現(xiàn)實狀況、奮斗目標,制定出契合辦學特色的大學章程。我校章程建設工作自2012年6月開始啟動,10月成立了以吳志功書記和劉吉臻校長為組長、全體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章程起草領導小組和以吳志功書記為組長、李雙辰副書記為副組長的章程起草工作小組,同時成立了章程起草辦公室。在此基礎上,章程建設工作結合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和推進依法治校精神,按照構建現(xiàn)代大學制度的要求,在教育部主管部門、學校領導的正確領導和廣大師生的共同參與下,充分凝結共識,廣泛征求意見,多方匯聚智慧,先后經領導班子務虛會、教職工代表大會、校長辦公會、黨委會討論,歷經十四輪幾十稿修改形成核準稿報送教育部核準,經2015年5月26日教育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于6月26日正式核準生效。為做好《章程》的宣傳普及工作,章程起草辦公室以《章程》原文為藍本,分章圖解《章程》,讓師生們直觀清晰地概覽《章程》全貌,更好地學習和理解《章程》,從而為依法治校、依章治校奠定良好的基礎。本報特予刊載,以饗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