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b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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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7期

黔東南苗族“游方”


  游方舊稱“搖馬郎”,是黔東南、黔南苗族青年男女公開的社交和娛樂活動。這些苗族青年男女往往通過游方這種方式,交結(jié)朋友,選擇伴侶。
  《黃平州志》上曾有這樣的記載:“……吹笙間以山歌、木葉兩相勾引于深溝密菁,促膝私語,謂之‘搖阿妹’,又謂‘搖馬郎’”,至今亦然。苗族有同姓同宗不婚的習(xí)俗,有的地方同姓不同宗也可通婚。為了方便青年男女社交,每一個苗寨都有供青年男女談情說愛兇場昕,叫“游方坡”,或“游方坪”。節(jié)日一到,母親為女兒做花衣,父親存錢打首飾,把女兒打扮起來去游方。
  男青年往往要爬山涉水幾十里,甚至上百里,主動到游方坡去游方———用吹口哨、木葉、夜簫、蘆笙或唱山歌等信號邀請女青年出門。有的地方平時夜間也可以游方。姑娘們身著嶄新的衣裙,頭戴銀首飾,頸配銀項(xiàng)圈,用以表示自己的富有,并以自己美麗的容貌和姿態(tài),吸引小伙子的愛慕。他們在游方坡見面后小伙子十分禮貌地向姑娘打招呼,稱贊姑娘的美貌,然后通過對山歌互相介紹。夜幕降臨后,小伙子吹起蘆笙,姑娘們在蘆笙的伴奏下翩翩起舞。舞步隨著舞曲變換,進(jìn)、退、回,旋,整齊而優(yōu)美,多樣而和諧,時而強(qiáng)健有力,時而輕盈舒緩。尤其在月光下,悠揚(yáng)的蘆笙伴著優(yōu)美的舞姿,朦朦朧朧,像到了另一個天地,特別富有詩情畫意。
  可以說苗族青年男女的戀愛是在舞蹈和對歌中進(jìn)行的,夜深后,男女青年圍著火塘對唱。這時候的對歌往往是小伙子用歌聲贊美姑娘的美麗,聰明等,抒發(fā)愛的情意,把一切贊美的語言都拿出來。先是集體對唱,后是單獨(dú)密談,通過對歌便產(chǎn)生了愛慕之情。姑娘也以“海誓山盟”,表達(dá)出非他不嫁的決心。通過多次游方,雙方互相了解后,小伙子便到女方家中走訪。這時,姑娘對小伙子表現(xiàn)出特殊的愛慕,女方父母殺雞宰鴨,取出美酒款待。晚上男女二人又互唱山歌,這時的山歌情真意切,即觸景生情,現(xiàn)編現(xiàn)唱,隨口對唱訂立婚約,交換信物。
  苗族游方活動是很講禮貌的,毫無粗鄙、浪蕩行為,體現(xiàn)了高尚的情操和品德。(圖文來源:貴州旅游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