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電子報
《南昌大學科學技術(shù)學院報》 - 第16期

林嘉祥,你還褻瀆了什么?





  10月29日晚,在深圳的新梅圓酒樓里,深圳海事局黨組書記、紀檢組長、海事局副局長、海事二級副總監(jiān)林嘉祥,借一11歲女孩為其帶路去洗手間之際,將女孩掐拽進廁所進行猥褻,引起眾怒。
  正所謂: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種番薯。而這樣的強行“為民作主”,卻是人們不愿意看到的。 林嘉祥事件看似是猥褻了一個11歲女孩,實質(zhì)上是猥褻法律法紀,猥褻黨和人民賦予的信任與權(quán)力,猥褻人最基本的良知和廉恥。而這樣的害群之馬,竟然還能身居高位,兼顧數(shù)職,是何道理?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也絕非一日之功。林嘉祥能在大庭廣眾之下,肆意妄為,平日的生活作風可想而知。恐怕他在日常大小會議上高呼“提高領(lǐng)導干部的道德操守與修養(yǎng)”,暗地里卻也沒少做茍且之事。白天頭頂著紀檢組的名號狐假虎威,難不保私底下又與另外一群 “林嘉祥們”稱兄道弟酒肉狂歡。
  有人說,不過是酒后行事,不必較真??墒蔷坪缶涂梢陨懓旃纷y伸?酒后就能置政府官員形象,法律法紀乃至人民于不顧了?況且女孩的父親在與其理論的時候,他竟然大言不慚道:“我就是干了,怎么樣?要多少錢,你們開個價格!”甚至宣稱自己是交通部派下,與市長同級,誰和他斗,他就收拾誰。可見當時頭腦是異常清醒的,思路也很清晰,懂的先以利誘,再以威逼,硬是把“錢”與“權(quán)”這兩柄利器舞的虎虎生威,以此來為自己的丑行買單。
  林嘉祥的行為,無疑為我們敲響了一個警鐘。國家的監(jiān)督制度還需極力完善,紀檢部門亦不能苦等“林嘉祥們”的自投羅網(wǎng)。而人民更無需對這類官員俯首屈膝,忍氣吞聲。對于膽敢褻瀆民意,褻瀆人民,褻瀆人最基本的良知與廉恥的人與行為,要迎頭痛擊,更要“心毒手狠”!